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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到期的复查、复检程序
发布时间:
2013/3/21 11:13:49
来源:
cqst
查看次数:
49386
1.
制造厂在防爆合格证有效期满前
3
个月应提供一份关于“防爆合格证”按期复查、复检申请公函,函中注明原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防爆合格证编号、取证日期及现产品改动部分说明。
2. CQST
复查原产品图纸、技术文件是否有改动部分。并对改动部分重新审查备案
(
图纸、技术文件改动部分的资料送审时一式两份
)
。
3.
复查原产品图纸、技术文件中的遗留问题及因标准修订产生的问题并进行纠正。
4.
制造厂应提供现生产样机进行防爆性能复检,其样机应符合现产品图纸、技术文件要求,并交纳复查和检验费用。
5.
根据制造厂要求,系列产品可下厂进行服务。
6.
复查、复检合格后,办理换发防爆合格证。办复查合格证是从原合格证到期时间算起五年,复查时间拖后则相应缩短复查证的有效期,到期超过
1
年者则应按新送产品进行全套防爆检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