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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入会条件:
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从事防爆电机产品生产制造、零配件、相关原材料,以及与本行业有关的科研、经营、设计、院校和工程成套等企、事业单位,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分会工作条例,有加入本分会意愿的,均可申请入会。
各申请入会单位填写协会统一印制的“会员入会申请表”[]及提供有关资料,交本分会秘书处,由分会秘书处审核批准通过,并报告分会理事会。分会秘书处将“协会入会申请表”复印件一份上报协会备案。入会日期以分会审批通过之日算起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权对本分会领导人员、工作人员及分会的工作提出批评、质询、建议,并进行监督;
(三)有权参与本分会举办的各种活动,优先取得有关信息、资料,并可优惠享有本分会组织的交流和转让的科技成果;
(四)对涉及本行业内部需要协调的问题,以及涉及与其他行业和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,以至需要诉讼的问题,有权要求本分会予以协助。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分会工作条例、行规行约,执行协会和本分会有关决议,维护协会和本分会的信誉和合法权益;
(二)积极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努力完成协会和本分会安排的工作任务,及时向本分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;
(三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四)接受本分会的评议或调解,积极协助本分会对涉及本单位有关利益的协调;
(五)积极维护协会和本分会的团结、统一和工作上的协调。不组织、不参加有损于协会和本分会的一切活动。